
公立医院改革突出“公”字强调“稳”字(资料图片)
卫生部日前出台《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改革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坚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继续推动在公立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做好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医院间的预约转诊服务。
优化门诊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门诊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预约诊疗和准确挂号,提高患者有效就诊率。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加强和改进执行急诊分区救治、绿色通道进入住院救治和手术救治。改善急诊“绿色通道”,建立创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密切科室间协作,确保患者获得连续医疗服务。
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与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协作配合,探索实施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患者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个人应缴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各种结算制度、经办机构直接进行结算。
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有效减轻患者负担。选择常见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小儿白血病、先心病等发病率高、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疾病,借鉴发达国家的肿瘤诊治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制定符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供应原则的规范化诊疗指南,开展重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探索基于规范化诊疗的单病种支付与收费办法,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逐步建立病理远程诊断和会诊系统,逐步解决县医院病理诊断问题,保障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的基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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