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返回首页|设为首页
  • 卫生部: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将实行网上直报 遏其抬头趋势
  • 文章出处:中国新闻网 编辑:潘恒悦 发布时间:2010-02-07 09:55 点击数:
  •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全国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议昨日(2月4日)开幕,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对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将实行网上直报,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完整、准确地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信息。

        据悉,今年卫生部将推行“医疗质量安全回头看”、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网上直报、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三大举措,保持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医疗安全事件抬头趋势。

        马晓伟要求,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核心理念,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救治患者,把医疗安全事件对患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今年卫生部要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回头看”活动,各地要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系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安全事件;卫生部将对各地的医疗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排名,并在卫生系统内公布结果。对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要求实行网上直报,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完整、准确地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信息。对于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于瞒报、谎报、处置不力的,要从重处罚。

        马晓伟提出,要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对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对其主要领导进行告诫谈话。告诫谈话将分级进行,卫生部主要负责部属部管医院及部分省属三级甲等医院的告诫谈话;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告诫谈话。告诫谈话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医疗安全事件,告诫谈话应随时进行。告诫谈话的对象和主要内容将在系统内公布。

相关文章
  •  姓    名:(会员登录后方能正常评论)
  • * 评论内容:
  • * 验 证 码:   看不清,换一张
  •  
请您注意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盐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2010-02-06
2010-02-06
2010-02-06
2010-02-06
2010-02-06
2010-02-06
盐城第一门户网 盐城市广播电视局(台)主办 盐城网版权所有
电话、传真:0515-88436022 苏ICP备06039562号 苏新网备2007032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苏备2008001号
 

南京厚建软件 LivCMS 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hogesoft.com 授权用户:http://www.0515yc.tv